大动作!浙江全省推行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要来了 从118种疾病开始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0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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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87050375   传真:0571-87050377

联系地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杭州市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0月8日

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的总体部署,促进医疗机构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央和省委深改组有关要求,现将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按病种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选择部分临床诊治方案成熟、实际就诊人数较多的住院常见病种,试行按病种支付,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主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力争实现医保基金、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三方共赢。

  二、基本原则

  (一)试点先行。选择临床路径明确、技术成熟、质量可控、费用稳定的病种先行试点,按照先住院、后门诊的原则,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二)谈判协商。按病种支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规范化诊疗方案、历史运行数据等情况,结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科学测算、专家论证基础上,由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后确定。

  (三)强化管理。鼓励医疗机构参与按病种试点,逐步建立医保支付与医疗服务质量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通过对医疗机构按病种支付绩效评估,公开医疗机构试点病种个人负担情况,进行定期排序,推动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质、同价,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三、试点内容

  按病种支付是指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以病种的一次完整住院诊疗过程为支付单元,按预定标准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方式。

  (一)试点范围。各统筹区2016年年底前启动按病种试点工作。原则上,选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按病种试点单位,具体范围由各统筹区自行确定。

  (二)试点病种。按病种支付的病种,依据主要疾病诊断或主要治疗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应当以统一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分类编码为分类标准,非手术治疗以主要治疗要素为分类标准。选择试点病种可参考2014年省厅印发的《按病种付费技术标准》、省本级首批按病种支付改革试点病种、宁波市首批按病种支付改革试点病种,以及卫生计生部门已经明确临床路径规范的病种。各地要在广泛征求医疗机构意见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病种范围,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省厅编制的《浙江省按病种支付改革试点病种参考目录》,共计118种,供各地参考。

  (三)支付标准。病种医保支付标准是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向医疗机构支付的预定标准,包含病种一次住院或日间病房诊疗过程中,所涉及的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材料费、床位费等医疗费用,以及院内、院外的会诊费用,医疗机构要求或推荐患者外购的药品、材料等费用。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用,不纳入按病种支付范围。同一级别医疗机构相同病种执行统一的支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的病种支付标准通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论证和谈判协商相结合方式确定;其他医疗机构的病种支付标准参照三级医疗机构标准下调一定比例后协商确定。

  (四)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应优先选择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暨服务设施。对于超出医保支付范围,其价格和疗效具有明显优势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可纳入按病种支付范围。

  (五)结算办法。试点病种费用结算,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承担。按规定应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病种医疗费用,由患者在出院时与医疗机构据实结算;病种支付标准与个人支付的差额部分,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补足。因合并症、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超出支付标准的病例,可申请退出按病种支付,仍按原结算方式支付。医保经办机构要重点加强对退出病例的事后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医保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统筹区按病种试点方案,并做好指导监督。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试点病种遴选、支付标准测算,并将按病种支付改革纳入协议管理。各地在推进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要按照“三医联动”要求,主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业务指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广泛吸收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医疗保险、医院管理、临床医学方面的专家,科学设计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根据重大政策调整、医疗成本变化、新药新技术应用等因素,及时调整相关病种的支付标准。医疗机构要落实专门部门负责按病种试点具体实施工作,规范住院病案首页的填报、病例申报、支付范围和医保结算等事项,鼓励探索临床医生绩效分配和按病种支付入组率挂钩的工资激励政策,积极引导临床医生按临床路径施治,加强诊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控制。

  (三)加强政策宣传。实施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有利于更好地体现医生技术劳动价值,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各地要加强相关政策宣传,统一解释口径,及时答疑解惑,积极引导舆论,为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浙江省按病种支付改革试点病种参考目录(118种)

  2016年 月 日

                        浙江省按病种支付改革试点病种参考目录(118种)

 

 

 

作为今年医改的“重头戏”之一,医保控费备受关注,在付费方式改革方面,从国家政策到地方试点,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正逐步扩大。虽然此前各地已经开始零星探索按病种付费,但此番浙江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实属罕见。


医生们怎么看?

 

 

消息一公布,在医疗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甘南白衣:这样一来,会不会有些医院拒诊重症、疑难危重患者呢?

@双氯芬酸钠:病种付费价格应当随着物价和通胀的水平而变动,不应该一成不变,建议定期修改医疗价格。

@天下无医:医院必然增加自费项目,老百姓自负增加。医院降低医护待遇,不满情绪增多,医疗质量下降,老百姓满意度下降。陷入死循环……

@黑旋风:没有出现手术并发症的话,单纯治这个病的话,钱肯定是够的。但如果有并发症,年龄不同等都会影响付费标准,这样容易一刀切。

 

“实习的时候在一家三甲医院,当时刚开始施行单病种。但是是市医保才实行。有天晚上通知有台阑尾的急诊,然后我们就开始等,半个小时后接到电话说不做了,因为医保有问题。”一名公立医院的医生向《医学界》透露,“还有就是胆囊炎,本来做腔镜创口小,手术时间短,但是因为单病种,所以就没医生愿意给市医保做腔镜,因为超出费用就是医生承担。”

虽然部分医生表示出了自己的担忧,但也有医生认为,此举有望抑制过度用药和“小病开大药方”现象,从根本上遏制医院用贵药的习惯,有利于医保控费。

据《医学界》观察,单病种付费由来已久,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某些医疗机构就开始探索实施单病种付费的方式,2011年,国家发改委、原卫生部又发文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时隔五年,此次浙江省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有哪些亮点呢?

 

 

 

有啥亮点?

 

据《医学界》分析,浙江省这一举措最令人称道的有三点:

一是选择在浙江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这在全国很少见;

二是最新发布的《浙江省按病种支付改革试点病种参考目录》囊括了118个病种,虽然不能跟三明医改的“全病种付费”相提并论,但比2011年原卫生部等部门遴选的104个病种,多出了14个病种;

三是注重临床路径,按病种付款的基础依然是临床路径,此外,按病种付款采用的是费用总额打包制的计算方案,这意味着耗材、药品将会成为医院的成本费用而非收入,这会导致医院选择性价比更高的药品。

 

 

医院会如何应对?

 

实行单病种付费,“一口价”后,医院费用包干,医生是否会在诊疗过程中尽量节省,甚至偷工减料,以求最大限度地控制费用?既要控制总费用,还要控制自付比例,医疗安全怎么保证?浙江省此举,引发了业内的诸多疑问。

专家表示,按病种付费监管涉及到整个医疗流程各个环节,同时还涉及到医药成本、耗材成本、医疗收费成本的核算、医疗质量的控制,医院内部管理、服务及内部利益分配等多方面,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

同一疾病的复杂程度不一样,诊治过程也有较大的个体差异,把握不好容易导致医疗纠纷。”一位公立医院的院长表示,此外,按病种付费后,医院既要确保医疗质量,又要考虑费用问题,增加了医疗风险,医院的压力很大,弄不好还会出现医院推诿病人的现象。

 

改革能走多远?

 

对于这项改革,业界持谨慎乐观态度。分析人士认为,按病种付费,节余部分用于奖励医疗团队,同样超支部分也要分析原因扣罚相应的医疗团队,这对过度医疗的遏制有积极意义。若医务人员主动去规范医疗行为,自身的医疗技术和水平也将得到有效提高。

以上内容来源:“医学界”微信号作者:大鹏

百年老字号“孙泰和”始创于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由“中药三溪”之一慈溪人士孙氏创办,初设于菜市桥,是杭城以国药商品零售与名老中医坐堂相结合的综合性药店、医馆。先后被批准加入省市医保定点单位

传承至今,孙泰和国医国药馆综合了名老中医坐堂、特色推拿康复、中医养生咨询、参茸饮片零售等业务。门诊部开设有中医内科、中医肿瘤、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骨伤、中医推拿、针灸理疗、皮肤美容、医学检验等科室,延请数十余位国家级、省市级名老中医提供强大的中医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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